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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校首届大学生美育展演暨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活动的通知
作者:巩金梦  审核: 来源:艺术学院  编辑: 点击:[] 日期:2020年10月23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鲁教体字〔2020〕1号),我校决定举办全校首届大学生美育展演活动暨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我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组织单位和项目分组

组织单位

主办:青岛科技大学美育中心

协办:艺术学院思政课程团队

指导单位:艺术学院 传媒学院

活动项目: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两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等。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等。

对象分组:参加对象为全校本科生、专科生以及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四、活动安排

艺术展演活动将于11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将参赛作品汇总统一报名,学校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进行展演,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评判。选拔展演活动中优秀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山东省教育厅举办的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3),电子邮箱投送,电子邮箱:qkdyszy@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1日。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优秀组织奖:根据推荐参加展演活动的作品总数、作品质量认定。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由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

六、组织管理

(一)大学生美育展演是我校主办的一项面向全校大学生的美育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与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要抓住美育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展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首届大学生美育展演活动暨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首届大学生美育展演活动暨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活动艺术表演类报名表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首届大学生美育展演活动暨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活动艺术作品类报名表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首届大学生美育展演活动暨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1、声乐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我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个人类演唱项目可展示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中国作品)。

2、器乐节目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应为我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个人类独奏项目可准备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中国作品)

3、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均是我校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附件2 艺术表演类报名表.docx

附件3 艺术作品类报名表.docx

青岛科技大学美育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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